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9月3日,记者在吕梁市创建文明城市,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即日起,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市区范围内向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宣战,通过精准宣传、警示教育和严格执法,彻底根治因此类行为引发的交通不畅顽疾。
据了解,9月1日至6日,针对市区乱停乱放、停车不入位、朝向不统一的车辆,执勤交警全部采取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进行警示告知。9月7日起,市区内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必须在交警划定的停车位内按标准停放,无视“违法停车告知单”,继续乱停乱放的机动车,执勤交警直接进行处罚;对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执勤交警及时进行拖离;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电动摩托车),执勤交警全部进行拖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快递物流、共享单车企业乱停乱放达到3次的,所属管辖大队将按照《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改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
据悉,9月7日起,群众还可通过手机拍摄违章停车交通违法行为。针对群众随手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支队会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及时录入公安综合应用平台。针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支队推行交通警告标识分级粘贴制度。发现有第一次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将粘贴蓝色标识进行温馨提示;发现第二次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将粘贴黄色标识进行警告教育;发现第三次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共同携手创建,只有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才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的越来越美丽,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规、文明规范停车,共建美丽幸福吕梁!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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