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申报须知
一、申请慢特病的市直单位参保患者,携带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本人社保卡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彩照两张。到吕梁市人民医院门诊三楼A区行政办公区医保科(孙如乙)领取《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二、根据医保科专管人员告知的对应病种的慢特病责任医师规范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签字,在门诊一楼住院医保窗口盖章。
三、参保患者将上述所有资料报送门诊三楼A区医保科。
四、医保科组织门诊慢特病认定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五、每月25日前将当月办理“吕梁市市直单位门诊慢特病人员名单”移交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每月30日将信息录入系统。
六、医保科为符合慢特病的患者办理《门诊慢特病就诊手册》。
来源:吕梁市人民医院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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