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讯(王唯 李旅)8月28日14时50分许,交城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阳渠线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期间,发现一车牌号为晋A10***的小型面包车有意躲避民警检査,民警便上前查看,车窗降下的一刹那,执勤民警闻到了扑鼻的酒味。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康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康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4毫克/100毫升,属于酒驾。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康某某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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