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城市信用监测月报》,从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底,吕梁市综合信用指数81.62分,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135位,继去年位居全省第一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创佳绩,稳居全省首位。
国无信不宁,人无信不立,城无信不兴。信用,不仅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一座城市的发展之基。近年来,吕梁市始终将信用建设作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以信用惠民便企、市场主体倍增为目标,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引入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综合一体化服务,打造信息归集、查询、公示、监管、预警、联合奖惩等功能于一体的信用综合服务监管平台。不断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平台数据总量达1.1亿条,其中“双公示”信息月均归集2万余条。推出“信易批”“信易游”等试点,面向诚信企业、文明单位、A级纳税人实施信用承诺制度,让守信主体享受更便利的服务和优惠,营造崇德守信的社会环境并取得积极成效,城市信用基石不断夯实,城市竞争软实力不断提升。
抓信用建设,不是务“虚功”,要突出工作重点,推动落地落实。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吕梁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诚信履约机制的通知》,重点从政府采购、招商引资、政府债务三大领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着力解决违约毁约拖欠等政务失信问题。同时,推进分级分类监管,组织相关部门在税务、交通、金融、住建、能源、医疗等20多个领域开展信用评级和分级分类监管,构建以信用评价制度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
让讲诚信在全社会成为价值共识,不仅要大力宣扬和褒奖诚信美德和诚信行为,而且要严厉谴责和惩处失信行为。对于诚实守信和失信行为,吕梁市建立红黑名单机制,推动联合奖惩落地,组织开展了全市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失信被执行机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和A级纳税人“红名单”守信联合激励。对于失信主体,吕梁市倡导失信主体自我纠错,积极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及时治理各类失信事件31条,组织召开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约谈培训会,帮助106户“黑名单”企业纠正失信行为,重塑社会信用。
信用建设,需久久为功。吕梁市将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倍增,力争在全省率先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努力开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奋力打造“信用吕梁”靓丽名片。(记者 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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