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张晓琴)为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四轮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禁止载客的机动车辆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进一步深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交口县交警大队宣传先行,把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民警走进县广播电台传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预警提示工作,倡导安全文明交通,服务群众平安出行。
1、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另外,此类车驾驶人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如:随意调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这些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2、三轮车、低速货车安全性能差
此类车的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还可能存在擅自改装、组装或使用报废车辆的现象。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车况不佳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3、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万一“出事”了,群众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乘坐人很难得到应有的赔偿。
把农用车当作载人工具,既危险又违法,不仅驾乘人员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也给道路带来许多安全隐患,千万“驶”不得!
交口交警依托广播电台呼吁广大车主,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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