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协工作条例》,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优势,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幸福吕梁贡献智慧和力量。《实施意见》紧扣全市政协实际需要,引起广泛关注,极大地振奋了全市政协系统干好新时代政协工作的信心和行动。
《实施意见》规格高、导向高、标准高,涵盖了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全面把握总体要求开篇,从着力提升建言资政质效、全面深化凝聚共识工作、打造新时代高素质委员队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4个方面分25条,做出顶层设计和指导性安排。着力提升建言资政质效,主要包括:明确协商的内容和重点,合理确定协商形式和频次,发挥好协商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抓好协商成果办理反馈,健全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持续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全面深化凝聚共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加强“书香政协”建设,加强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做好政协宣传和文史工作。打造新时代高素质委员队伍,主要包括:优化委员队伍结构,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水平,强化委员服务保障,加强委员履职管理,激励委员担当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包括:坚持和完善市县党委领导政协工作的制度机制,为政协知情履职参政提供保障,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提高市县政协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市县政协机构人员力量,强化市县政协协同联动,加快“智慧政协”建设。
全市政协系统各单位纷纷表示,市委制定出台的《实施意见》把握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的根本属性,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思想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科学性和实效性相结合,既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又充分体现地方工作实际,是指引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 (雒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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