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3年1月31日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葛俊生的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月31日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 敏为兴县林业局局长;
袁晋云为兴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利军的兴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王和平的兴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3年1月31日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剑光为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来源:兴县融媒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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