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两城区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能涨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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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退休职工涨工资,我们的养老金也涨啦!”太原市晋源区吴家堡村70岁的张大娘高兴地说。7月30日,太原市人社局传来消息,迎泽区、晋源区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居保的资金投入力度,再次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惠及3.35万名城乡居民。

从2020年1月1日起,迎泽区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15元,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93元提高至208元,惠及8500名城乡居民;晋源区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10元,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3元提高至213元,惠及2.5万名城乡居民,月领取标准居全省之首。

据了解,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太原市户籍人员,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据太原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迎泽区、晋源区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列为2020年本区办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目前补发资金已经全部到位,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保障水平。(记者 武佳 实习生 翟蔚然 通讯员 赵圣杰)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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