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公安局对307国道(文水城区路段)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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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梁 市 公 安 局

对307国道(文水城区路段)临时交通管制的

通 告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及文水县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要求,为了改善城区大气质量,营造绿色安全通行条件,吕梁市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对307国道(文水城区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具体通行路线如下:

一、由汾阳途经307国道(文水段)去往交城的3轴(含)以上柴油货车可由307国道北张口绕行段马线、320省道、241国道;或绕行青银高速(G20)。

二、青银高速(G20)文水收费站引道禁止3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可就近从青银高速(G20)开栅口通行。

三、沿线企业确需通行限行区域的3轴(含)以上柴油货车,在当地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后,许可通行。

四、公路客运车、载运农副鲜活产品车辆、救灾物资车辆、工程抢险、事故救援车、涉及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限制。

当地交管部门要在青银高速(G20)文水口、开栅口、京昆高速(G5)文水东口设立温馨提示牌。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对违反交通管制强制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本通告至发布之日起实施。

吕梁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5日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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